2012年11月20日,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习近平同志署名文章《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》。文章指出,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,它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体现了党的重要主张,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。因此,作为党的根本大法,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。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,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、遵守党章、贯彻党章、维护党章,自觉加强党性修养,增强党的意识、宗旨意识、执政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切实做到为党分忧、为国尽责、为民奉献。
习主席的这篇文章,对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党的章程,了解立党、治党、管党的总方针,加强党员干部自身修养,从我做起,努力实现做一个优秀党员的目标提出了殷切的期望。这种期望,也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在把握党章的基本精神的指引下,认真解读党的章程修改的重要条款,明确新时期党员干部在遵循党章的具体规定的前提下,理解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努力的方向。
十八大党章无疑从“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、确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、坚定推进改革开放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”这几个方面做了重要修改。这些修改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现,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不断开拓创新的新境界,更是彰显党把党的指导思想同当前的形势任务、党群关系紧密联系并加以改革创新的党建新思维。笔者认为,十八大党章的修改,内容政治性强,思想新颖、务实精神足,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完备的一部党章。因此,每个党员都应当与时俱进学习党章,从自身做起坚定理想信念,在党章的指引下,不断完善自身,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