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“八严禁”、生活作风“十二不准”以及长江师范学院党员生活作风“十四不准”要求,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,认真落实市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,传达并落实好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,2016年10月28日16时政治与历史学院在钩深楼附楼414会议室开展了关于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学习教育活动,我院党总支书记邱有华带领我院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。会议由我院第一党支部书记邓清华主持。
大会伊始,邱书记说明了这次会议的主题为“严守纪律规矩,培养高尚作风”,并欢迎我院第一党支部书记邓清华为大家主持会议。
邓清华院长结合自己对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)的认识和体会从三个方面向同志们进行了汇报。一是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的修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。它们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、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;它们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,既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重点,又坚持实事求是,求真务实;它们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;它们充分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。邓院长谈到,立规易,执纪难,在这两部法规颁布后,需要在实施上下更多功夫。二是知行合一,坚守道德底线。《准则》要求全体党员要做到立志为先,坚持“四个必须”;修德为本,坚持“八条规范”;示范为要,坚持“修身齐家”。三是惩防并举,严守纪律底线。邓院长希望我院全体党员能够对纪律心存敬畏,慎独慎微;深学细照,明纪守规;执纪问责,严格执行;强化监督,注重预防。
接着,邱书记补充到作为党员要讲规矩,守纪律;要以小见大,细心观察;要养成好的习惯,认真做事。邱书记引用陶行知的“千教万教教人求真,千学万学学做真人”来强调作为党员要以身作则,身为党员更要坚持底线。邱书记讲到党员要有四个意识。一是要有底线意识,要不忘初心。二是要有敬畏意识,对单位敬畏,对岗位敬畏,对同事敬畏,对学生敬畏。三是要有感恩意识,不仅要对亲人有感恩之心,对团队对学生也要有感恩之心。四是要有责任意识,要发挥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本次党员大会加强了各位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,培养高尚情操,做好带头作用的思想意识,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,营造守纪律、懂规矩的优良氛围,从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。